导尿包,主要适用于导尿术,推荐一次性使用灌肠包导尿术是一种在无菌操作条件下,将导尿管经过尿道插入膀胱,进行引流尿液的方法。一次性使用导尿包步骤:1、提前准备导尿包产物,可以是无菌导尿包或者是一次性导尿包;操作者要进行洗手,佩戴口罩,一次性使用灌肠包批发佩戴手套;3、拆开导尿包,将物品放在专门的器械盘上,将物品拿到床边;4、核对病人的身份,并向病人解释接下来的操作,让病人能够放松心情;5、将门窗关闭,用病房内独有的屏风遮挡病床;6、将床旁的椅子放在合适的位置,将便盆放在椅子上;7、掀开被子;8、病人无法起身的情况下,可以让家属或操作者帮助病人褪去裤子,对侧的腿部盖上被子,近处盖上毛巾,可以避免病人太过羞耻,影响操作;
使用一次性使用无菌口腔护理包应该注意什么?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越来越喜欢野外旅游、探险。人们在出发前要必备一些药品,医疗器械等,以备不时只需,其中一次性无菌空腔护理包就是其中之一。另外我国又是自然灾害高发的地区,在发生自然灾害时,人们需要临时的护理,一次性使用无菌口腔护理包也会起到很重要的作用。那我们在使用一次性无菌口腔护理包时应该注意什么呢?一次性使用无菌口腔护理包由方盘、弯盘、金属镊子、纸巾、生理盐水、备用棉球、压舌板、围兜、干棉球等组成,然后经过灭菌处理包在一个塑料袋内。其好处就是使用十分方便,容易携带。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都可以取出来做临时的口腔护理。同时我们在使用一次性无菌口腔护理包时也应该注意,首先,它属于一次性产物,因为一次性使用无菌口腔护理包属于医疗器械,在出厂前已经做了灭菌处理,所以产物不可以重复使用。同时如果把包装打开,就要立即使用,不可以长时间存放。其次,我们在使用一次性使用无菌口腔护理包前应注意产物包装袋有无破损,产物是否过期等,如存在上述情况则禁止使用。我们如果对产物的使用方法不是很清楚,在使用前先咨询一下医生。通过上面的介绍,相信大家对一次性使用无菌口腔护理包的注意事项都有了一定的了解了,
一次性使用换药包怎么换药?我们应该怎么使用一次性换药包?所谓一次性换药包,顾名思义当然是作为一款一次性换药的产物,一般情况下里面都会有一次性镊子、纱布、棉球、乳胶手套/笔贰手套等等,放在家中,随时随地都可以使用,而且就算出去旅游时,也可以携带一次性换药包,遇到擦伤或磕碰的时候,就可直接使用。需要注意的是,一次性换药包内一般没有消毒酒精,所以家里**好配备消毒酒精。一次性换药包使用方法:1取出一次性换药包内的医用手套,戴上;2、急救包里有以下物品:1.酒精棉:急救前用来给双手或钳子等工具消毒。2.手套、口罩:可以防止施救者被感染。3.0.9%的生理盐水:用来清洗伤口。基于卫生要求,选择独立的小包装或中型瓶装的。需要注意的是,开封后用剩的应该扔掉,不要再放进急救箱。如果没有,可用未开封的蒸馏水或矿泉水代替。4.消毒纱布:用来覆盖伤口。它既不像棉花一样有可能将棉丝留在伤口上,移开时,也不会牵动伤口。
指导要点1.告知患者胸腔引流的目的及配合方法。2.鼓励患者咳嗽,深呼吸及变换体位,并告知正确咳嗽、深呼吸、变换体位的方法。(四)注意事项。1.出血量多于100尘濒/丑,呈鲜红色,有血凝块,同时伴有脉搏增快,提示有活动性出血的可能,及时通知医生。2.水封瓶打破或接头滑脱时,要立即夹闭或反折近胸端胸引管。3.引流管自胸壁伤口脱出,立即用手顺皮肤纹理方向捏紧引流口周围皮肤(注意不要直接接触伤口),并立即通知医生处理。4.患者下床活动时,引流瓶的位置应低于膝盖且保持平稳,保障长管没入液面下;外出检查前须将引流管夹闭,漏气明显的患者不可夹闭胸引管。5.拔管后注意观察患者有无胸闷、憋气,皮下气肿,伤口渗液及出血等症状,有异常及时通知医生。一次性使用导尿包(叁)指导要点。1.告知患者心包、纵膈引流的目的、配合方法。2.告知患者更换体位时防止引流管意外脱出或打折、受压等措施。
2月13日,联合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联合工作组在市场监管总局召开工作组会议。市场监管总局副局长甘霖同志出席会议并讲话,市场监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民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农业农村部、商务部、文化和旅游部、卫生健康委员会、广播电视总局、中医药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局、网信办等13部门成员单位负责同志及联络员和市场监管总局“百日行动”工作组成员单位负责同志及联络员参加会议。“百日行动”开展以来,各部门积极落实《对于开展联合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的通知》要求,立足自身职能,迅速部署落实,在相关领域和行业内开展行动。市场监管总局切实履行监管执法、联络调度、汇集信息、服务保障等职责,通过建立工作协调机制、建立工作台账、召开调度会议、加强新闻宣传等方式,组织各部门、市场监管系统迅速深入开展“百日行动”。
疫苗管理法草案23日首次提请十叁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审议。草案就疫苗管理单独立法,突出疫苗管理特点,强化疫苗的风险管理、全程控制、严格监管和社会共治,切实疫苗安全、有效和规范接种。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疫苗监管工作,要求加快完善疫苗药品监管长效机制。疫苗管理单独立法,有利于进一步提高疫苗管理措施的稳定性。药监局政策法规司有关负责人介绍,2005年国务院出台了《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并于2016年进行了修订。此次提交审议的疫苗管理法草案,对疫苗研制、生产、流通、预防接种、补偿、赔偿等以法律形式进行明确规定,有利于建立系统的、全链条的疫苗管理制度。